1 考試次數:
1.1 一年級全年一次考試
1.2 二至五年級全年兩次考試
1.3 六年級全年三次考試
1.1 一年級全年一次考試
1.2 二至五年級全年兩次考試
1.3 六年級全年三次考試
全年學期考試總成績為兩次考試成績的總和。
由於五、六年級的校內考試成績,需呈報教育局作為學生升中派位之用,故此,五、六年級的常分成績會顯示在學生的考試成績內,但不會計算在呈分試內。
(音樂及視藝科作總結性評估)
5.1 一至四年級:
中文(讀本、聆聽及中作)、英文(讀本、會話及聆聽)、數學、常識。
5.2 五及六年級的呈分試
(需呈報教育局的科目):中文(讀本、聆聽及中作)、英文(讀本、會話及聆聽)、數學、常識、音樂、視藝。
詳細日期註明在校曆表內,考試前四星期將派通告給學生。